2019年2月14日 星期四

王力群日記 2019.2.14~【我對XXX很有意見?】


王力群日記 2019.2.14~【我對XXX很有意見?】

  通常,我們說:「我對XXX很有意見⋯⋯」——這句話的意思是:我對這個人感到「不滿」。

  每次我聽到這種話,我都覺得很奇怪,我想:「誰沒有缺點呢?為什麼一個人不能夠對另外一個人感到不滿呢?」

  我們這個社會,很多人在不知不覺中,都把自己當成是完美的人、把自己當成是聖人,只要聽到別人對自己有意見,就認為別人「不喜歡他」、「想要把他鏟除掉」⋯⋯,於是,他就會開始這個「對他有意見」的人。

  如果我真的了解一個人,那麼,我一定能夠同時理解他的優點跟缺點。優點當然很好,缺點呢?我希望他能改掉。如果希望他改,那麼,如果我是他的朋友,那麼我就一定要說給他聽;在說的過程當中,重要的是「溝通」,能夠彼此放下心防,好好聽聽對方的理由。所以,我一定會把我的意見講出來。

  偏偏我們這個阿Q的社會,根本就不能夠接受這種勸誡方式,我們武斷地認為:「如果一個人對我有意見,那麼,他就是我的敵人!

  我認為:人不識完美的,人類本來就有缺點,一個人認為另外一個人有缺點,是很正常的。一個人對於另外一個人感到不滿意、對他的做人做事「有意見」,這也是很正常的是,何必大驚小怪呢?何必把它做惡意的放大呢?

  中國人的血液中,處處可以看到狂傲的DNA成分,就是認為自己很棒,所以沒有辦法忍受別人的「意見」。

  秦始皇就是這樣的一個代表性人物。他認為:自己做的都是對的,所以,別人不能夠對他有意見;更何況,如果你是在背後批評我、講我的「壞話」、對我這個皇帝做的事情「有意見」⋯⋯那麼,我就要把你抓過來殺掉,那個時候叫做「棄市」。(就是砍了頭以後,把屍體丟在菜市場門口,不准收屍。)

  從此以後,中國人的父母師長,就很戒慎恐懼地告訴自己的小孩子以及後輩:「千萬不要在背後說別人的壞話!⋯⋯」於是這個習俗,就從公元前兩百年的秦國流傳下來了,一直到現在。

  小結論是:不是不能講壞話、不是不能夠批評朝政、不是不能夠批評人、不是不能夠對別人有意見,而是我們批評的有沒有道理,我們的意見有沒有道理。——這麼簡單的常識,一般人卻是沒有的,包括現在的台灣人。

  如果我對一個人沒意見,那只有兩種可能:第一就是他是完美的超級大聖人,第二就是我對這個人徹底死了心,懶得再多說一句了。

~王力群 2019214日,竹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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