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1日 星期二

繳錢學股市或期貨操作的風險很高...

 

吸金害8千人 心靈導師判刑11年沒收172億

 


(更新:影片)
喧騰一時的「紅富海」心靈導師吸金案更一審審理終結,台中高分院認定「紅富海」公司負責人黃圓映自稱「太仁心靈導師」,自2003年起,以豐厚利息為餌,廣設道場舉辦心靈講座,7年多來非法吸金172億餘元,共8千多人受害,今依違反《銀行法》等罪判黃女11年徒刑,同時宣告沒收172億8280萬元贓款,而原本二審獲判無罪的黃女丈夫和胞妹,則改判各9年重刑。黃圓映(57歲)經營的心靈道場,原由王秋東經營,王以「修道」、「給付生活費」名義,向加入的道親收取款項,每月支付3%利息,2003年間,王男驟逝遺留2億存款未指定接班人,道親推舉黃圓映繼續主持,之後黃女改以100萬元為一個投資單位,並數度降低利息,至2011年檢調發動搜索約談時,已降為年息9.6%。不過檢調清查發現,黃女將收取的款項以親友名義購買不動產、名車、投資股票、黃金、古董,共計向7935人收取存款14934筆,金額達198億9千餘萬元,檢調搜索時還在黃女住處查扣現金4億餘元,連同其他存款,總計查扣吸金贓款24億元。2013年12月間,苗栗地院依違反《銀行法》判黃女12年刑期、併科罰金4億,黃女丈夫林鑫溢和胞妹黃鎂銀也因是共犯各判10年、併科罰金3億,但黃女被控洗錢部分判無罪。檢方不服提上訴,2015年3月間台中高分院認為黃女丈夫和胞妹只做人頭,改判兩人無罪,至於黃女雖將吸金所得轉投資,但並無隱匿財產犯意,被控違反《洗錢防制法》部分,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。至於被害人提告詐欺部分,由於黃女多次調降利息,被害人仍願意接受此條件,將款項交由道場營運,以取得利息及到期後返還本金,二審認定黃女不構成詐欺罪,僅依《銀行法》減輕改判她11年徒刑,併科罰金6千萬。檢方不服再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黃女丈夫和胞妹雖未直接收受存款,但明知黃女違法收受存款,也參與黃女轉投資及購買私人財物等相關事項,是否是共犯仍未查明,因此將全案發回更審。台中高分院今判黃女11年徒刑,同時宣告沒收172億8280萬元贓款,另改判黃女丈夫和胞妹各9年重刑。仍可上訴。。(鄧玉瑩/台中報導)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
  其實股市的教學界類似像紅富海公司的這種事情更多,比例也更高.一般來講,不論是散戶或法人老闆,都缺乏選擇教師的能力,所以依照理論而言,繳錢學股票被騙的風險非常高.

  就因為這樣,所以在繳交我們班的學費之前,請您想想看王力群這個人目前在網路上已經公布的歷年(2008~2017年)免費教學文章與影片的"價值"(此處暫以金錢幣值計算)是多少?......一萬?兩萬?三萬?五萬?還是10萬?百萬?...還是以金錢無法衡量?...等您想通了,再付那個老王班的學費,等於是幫以前我做的龐大的免費教材做點彌補----這樣會比較合理,因為公開的課程部分是大家看得到的,你可以去認定其中的價值.

  也因為繳錢學股市或期貨操作的風險很高,所以坊間一般學股市知識的學費訂價才很便宜,或是乾脆免費,前者的商業策略是積少成多,後者的商業目標則是在正式下單操作以後的周邊利益(例如佣金).這些課程即使是免費,但要注意的是內容正確與否(是否含毒)...可惜的是:一般新手無此判斷能力.

  就因為繳錢學股市或期貨操作的風險很高,所以現在絕大多數的年輕人選擇在網路上學習免費的東西,但依然未脫離"一般新手沒有判斷知識對錯的能力"的困境;另一批人則想既然找老師學習的風險大,乾脆就放棄,不跟老師學了,拿自己的錢做實驗(在力量未充的狀況下以"市場"為師),或者以"自我"為師,那就把風險更加擴大了,大到一個令人嘆息的狀況... 

  我從十歲開始發憤自修劍法,從塑膠劍開始學起,一直到木劍,不鏽鋼劍,甚至真劍(有開鋒);從中國劍法練到日本劍擊,後來在不情願的狀況下跟一個老師學了兩個月的西洋劍......反正多年來我堅持自學武術,甚至把我爸都甩開(先父是太極拳跟太極劍的教練),結果.....練劍二十年,連個屁也沒有練出來...


  一點個人的粗淺的自學經驗,與大家分享.

 ~王力群  台灣.新竹  2017.3.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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